一、补助对象
具有门源县户籍,规定劳动年龄内16—60周岁已在省内外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助标准
1.当年跨省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可申请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2.当年青海省内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每月按300元标准,最高可申请领取不超过1000元的劳务补助。
同一人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政策不可重复申请,每人每年仅限享受一次;在校大中专学生、在职在编人员、行业部门和乡镇开发并享受财政工资的各类公益性岗位等人员不予申请。
三、补助程序
四、所需资料
五、补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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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单位证明 村两委务工证明
稳岗补助申请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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