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职业介绍补贴篇 海北州民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免费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标准及期限。在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免费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2年和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分别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二、申报程序及资料。职介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需填报《青海省推荐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随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职介机构银行账户。申请资料包括:①青海省推荐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②推荐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③求职登记证明(需要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④有效身份证明;⑤劳动合同;⑥毕业证复印件;⑦职业中介机构银行账户。 强化服务理念 创新服务机制 提升服务水平 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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