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见习补贴政策指南
来源:门源就业局
时间:2025-01-03
作者:门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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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见习补贴政策指南
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见习单位应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提供指导管理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务,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填报《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审批表》,随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报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拨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见习单位应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提供指导管理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务,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填报《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审批表》,随同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报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拨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6)高校(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信证明;(7)相关材料。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凭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见习单位银行账户等材料。
